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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怎么申請實驗室CNAS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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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1-10-16 23:49:23
  • 有效期至:202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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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請實驗室CNAS認證 詳細信息

怎么申請實驗室CNAS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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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規(guī)范本公司對檢測樣品的接收、標識、傳遞(運輸)、儲存、保留和清理等流程的管理,保證檢測樣品的完整性、代表性和有效性,確保檢測結果的科學性和公正性而制定本程序。

2.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開展各項檢測工作中所涉及的樣品管理工作。

3.職責

3.1技術負責人

3.1.1負責組織監(jiān)督員對檢測樣品的管理工作進行監(jiān)督。

3.1.2負責審核檢測委托及其報價。

3.2監(jiān)督員

3.2.1負責對樣品管理工作實施監(jiān)督。

3.3樣品員

3.3.1負責樣品的初驗、接收、錄入、標識、分發(fā)、流轉(運輸)、存儲、保護及處理等工作。

3.4檢測員

3.4.1負責在檢測過程中對樣品及其標識進行保護、檢測狀態(tài)的標識。

4.工作程序

4.1檢測委托的受理

4.1.1客戶根據(jù)自身要求填寫《實驗申請單》,并發(fā)送至技術負責人,由其對檢測委托進行評估,確保實驗室的技術能力能夠滿足客戶的要求,否則實驗室拒絕檢測委托,并向客戶進行說明,以求得到客戶的理解;

4.1.2對于實驗室能夠完成的檢測委托,由技術負責人審核客戶的檢測標準,項目和測試條件等要求,如客戶有填寫不清晰、明白之處要及時跟客戶溝通,理解客戶的明確要求,并由技術負責人、實驗室各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

4.1.3經過確認的檢測委托,技術負責人負責根據(jù)《實驗申請單》和客戶進行報價(公司內部部門的委托默認不進行收費,除此之外的委托一般要進行收費),填寫《報價單》(參考附錄1 《檢測項目價格表》),并由實驗室各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之后發(fā)送到客戶處,并由客戶簽字、蓋章并回傳后正式確立檢測委托,并通知客戶寄出樣品,如果客戶不同意實驗室檢測報價,雙方協(xié)商無果后,則檢測委托將取消。

.2樣品的接收

4.2.1檢測樣品由樣品員統(tǒng)一接收,其他人不得直接受理該項業(yè)務;樣品員在接到送檢單位的《實驗申請單》(本公司實驗申請單編號的標識方法為:(年-月-流水號”,如PN-201809001),實驗申請單的編號應該與檢測報告的編號一樣,以便追溯)、樣品及其附屬資料時,應根據(jù)客戶的檢驗需求,查看樣品狀態(tài)(包裝、外觀、數(shù)量、型號、規(guī)格、等級等)及其附屬資料并進行清點,認真檢查樣品及其資料的完整性、樣品的性質和狀態(tài)是否達到檢測要求,確認樣品和相關資料滿足要求后,記入《實驗登記表》,并將附屬資料交由文檔管理員管理;

4.2.2對不符合檢測標準等規(guī)定要求的檢測樣品,樣品員應退還委托方,不予接收,并要求委托方重新送樣,在特殊情況下,由技術負責人組織對客戶偏離檢測標準等規(guī)定的委托要求進行評審,并要求委托方出具書面意見,在不影響檢測質量前提下,經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實施。當客戶知道偏離了規(guī)定條件仍要求進行檢測時,實驗室應在報告中作出免責聲明,并指出偏離可能影響的結果。

44.3樣品的標識

4.3.1樣品員在接收到樣品后,在樣品上或者經過加工的檢測樣品上及時標識樣品,加貼《樣品標識卡》,樣品標示卡中第一行輸入卷號、位置等信息,樣品“待檢”、“已檢”和“留樣”三個狀態(tài),確保樣品標識具有唯一性和表明其不同的檢測狀態(tài),確保樣品的可追溯性,并防止樣品混淆,第三行填寫測試項目,方向等信息;

4.3.2樣品的唯一性標識由樣品編號構成,并由樣品員標注,樣品的檢測狀態(tài)標識(包括A“待檢”、B“已檢”、C“留樣”)分別由流轉過程中的樣品員、檢測人員負責標注、轉換(“待檢”由樣品員標注,“已檢”由檢測員標注,“留樣”由樣品員標注)(對在檢測過程中將發(fā)生形態(tài)變化的樣品,可只進行唯一性標識);

4.3.3如果樣品標識中沒有關于樣品的檢測狀態(tài)標識,則實驗室應該樣品保管室、檢測區(qū)域標明留樣區(qū)域、待檢區(qū)域、已檢區(qū)域,以區(qū)別樣品的檢測狀態(tài)。

4.4樣品的流轉

4.4.1檢測員應在接到檢測通知后到樣品員處領樣;

4.4.2樣品員應在接收樣品或其包裝上的樣品編號的“待檢”欄內畫勾,樣品傳遞到檢驗區(qū)域后,檢測員應將“待檢”樣品分類放置整齊或放在待檢區(qū)域內;

4.4.3進入檢驗的樣品,檢測員應在樣品編號“在檢”欄內畫勾,樣品在檢測室內傳遞時,樣品識別號不得改變;

4.4.5工作人員在制備、檢測、傳遞過程中應對樣品及其標識加以保護,對不同檢測狀態(tài)的樣品分區(qū)存放,嚴格遵守有關樣品的使用說明,避免樣品受到非檢測性損壞、丟失,若發(fā)生樣品損壞、丟失的情況,相關責任人填寫《樣品損壞丟失報告表》并報告技術負責人,并及時應與委托方聯(lián)系解決;

4.4.6檢測結束后,檢測員在樣品編號“已檢”欄內畫勾或放在已檢區(qū)域內;

4.4.7對于需要保留的樣品,檢測員在檢測結束后將樣品交給樣品員,樣品員在“留樣”標準,并存放在指定區(qū)域。

4.5樣品的制備/預處理

4.5.1當樣品需要制備/預處理,檢測員應嚴格按照相應的作業(yè)指導書的要求進行樣品制備制備/預處理。

     暫不涉及

4.6樣品的保護

4.6.1樣品員和檢測員收到樣品后應按樣品說明書或本公司規(guī)定要求存放,以防樣品變質或損壞,保證檢測結果的可靠性。

4.7樣品的儲存

4.7.1應將樣品存放在滿足存放要求的場所內,樣品保管室應配備符合《設施與環(huán)境條件控制和維護程序》要求的設施,并且對其分類存放、標識清楚、帳物一致,防止樣品丟失、變質、損壞和混淆等情況的發(fā)生,當發(fā)生上述情況時應及時調查原因,樣品員應填寫《樣品損壞丟失報告表》,并由技術負責人做出相應處理;

4.7.2對儲存有特定要求(如對溫度、濕度的要求)的樣品,應嚴格控制樣品保管場所的環(huán)境條件,管理人員應按照規(guī)范要求檢查、記錄、調整并記錄控制狀況;

4.8樣品的處理

4.8.1檢測樣品留樣期不得少于報告申訴期,留樣期一般不超過1個月,留樣樣品應移交給樣品員保管;

4.8.2對于客戶要求領回的樣品,客戶需要提前(留樣期內)領回樣品時,應在《實驗登記表》登記之后方可由樣品員辦理樣品領取手續(xù);

4.8.3在留樣期滿后,樣品員應通知客戶及時領回;留樣期已過、客戶暫不領回的樣品,應與客戶協(xié)商,限期領回或拿出處理意見;客戶不要求領回的有利用價值的樣品(包括部分報廢、報損樣品),樣品員應報相關人員批準后方可進行處理,并填寫《樣品廢棄處理記錄表》;

4.8.4分包和實驗室外檢測樣品的管理:

4.8.4.1對于提供給分包檢測實驗室的樣品,樣品員在交付前應檢查樣品的完好性并做好樣品的管理工作;

4.8.4.2對于檢測工作需要在實驗室外進行檢測的樣品,應有保護樣品完整性的措施,做好樣品的標識,保證“已檢”樣品在合適的地點存放,做好實驗室外檢測樣品的管理工作。

4.9樣品的保密

4.9.1按照委托客戶要求和《保密管理程序》的規(guī)定,對客戶的樣品和有關資料信息予以保密,與檢測無關的其他人員均不得查看樣品;

4.9.2對客戶提出的特殊保密要求,各崗位人員按照相應的保密措施實施控制天津辦理CNAS實驗室認證時間流程條件,上海辦理CNAS實驗室認證時間流程條件,重慶辦理CNAS實驗室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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