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稱:車身反光標識
品 牌:通明(TM)
顏 色:紅白相間
格間距:15cm
規(guī) 格:長50m、寬5cm
據(jù)國外研究表明,車身加裝反光標識可以減少41%尾部追撞車禍、可以減少37%側(cè)面碰撞車禍,使用車身標識可以降低重大交通事故發(fā)生的概率。
在開車時,駕駛員全憑他們所看到的來作出判斷,對于快速行駛的車輛,貼有反光標識的車輛可以統(tǒng)共更好的視覺信息,幫助駕駛員作出更準確的判斷。
【產(chǎn)品特點】
① 高耐候性;
② 可視性強;
③ 柔韌性好;
④ 粘貼性能好;
⑤ 高逆反射性強,亮度高;
⑥ 防水性強,使用壽命長;
【產(chǎn)品作用】
① 避免追撞車禍發(fā)生的最有效的方式;
② 提高車輛的可視性,從而主動預防交通事故,尤其重、特大嵌入性交通事故的發(fā)生。
【技術要求】
根據(jù)GA406及第1號修改單等的相關規(guī)定:
1. 車身反光標識采用紅、白相間的條狀(規(guī)格為:50mm、75mm、100mm)反光材料。
2. 總質(zhì)量不小于12000kg的貨車和總質(zhì)量大于3500kg的掛車都應在后部設置車身反光標識,且離地面高度最低為80mm。車身反光標識應能體現(xiàn)機動車后部寬度。
3. 車長不小于10m的貨車和總質(zhì)量大于3500kg的掛車都應在側(cè)面設置可間斷的車身反光標識,標識長度不應小于車長的50%。
4. 車輛有防護裝置的可直接粘貼車身反光標識。
5. 車身無法張貼時,應先將其粘貼在襯板上,再安裝到車身上。
【產(chǎn)品說明】
車身反光標識GA406-2002(強制性標準):
1. 按照《2005年全國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要點》第25條:“對符合條件的貨車、掛車安裝車身反光標識”;
2. 根據(jù)國家強制性安全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
3. 8.2.7部分機動車應設置車身反光標識的要求;
4. 8.2.8車身反光標識的粘貼技術規(guī)范及其材料應符合GA406的規(guī)定。
聯(lián)系人:田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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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97093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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