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民曹先生為自己新婚的兒子兒媳購買了一張軟床,誰料,高檔的軟床甲醛釋放量嚴重超標,一個月后兒媳意外流產,曹先生將家具店告到法院要求賠償。日前,蘇州相城法院總結分析近年來受理的消費維權相關案 件發(fā)現(xiàn),家具行業(yè)的消費糾紛頻發(fā)。 2010年,曹某從嚴某經營的家具店中購買了一張軟床,且在合約中注明是實木床框。曹某回家把床晾了半年后給兒子小兩口使用,結果懷孕的兒媳一個月后流產。曹某認為是軟床甲醛含量嚴重超標所致,且該床并非是實木床框,故將嚴某訴至法院。 經司法鑒定,曹某購買的軟床床框材料并非實木,且床框甲醛釋放量項目未達到國家標準中規(guī)定的要求。法院認定作為銷售者的嚴某存在欺詐行為;軟床存在缺陷。最終法院支持了曹某“退一賠一”的主張及因鑒定發(fā)生的搬運費200元。 ●法官解釋: 修訂后的《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指出,只要經營者發(fā)現(xiàn)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財產安全危險的,應當立即向有關行政部門報告和告知消費者,并采取停止銷售、警示、召回、無害化處理、銷毀、停止生產或者服務等措施。此外,新《消法》不僅將懲罰性賠償?shù)谋稊?shù)由“退一賠一”變?yōu)椤巴艘毁r三”,而且還對賠償?shù)淖畹蛿?shù)額進行確定。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shù)慕痤~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shù)慕痤~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同時我們也能看到甲醛的危害有多大,持續(xù)性有多強,晾了半年的新床毒性依然如此之強,強烈建議多加防范,尋找專業(yè)的治理機構進行除醛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