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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如何取得cnas/cma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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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產品產地:江蘇南京
  • 產品品牌:南京邦道企業(yè)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 包裝規(guī)格:cma/cn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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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1-10-16 23:44:07
  • 有效期至:202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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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取得cnas/cma認證 詳細信息

如何取得cnas/cma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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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在電氣檢測 領域的應用說明 

本文件由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制定,是CNAS根據電氣檢測領 域的特性而對CNAS-CL01:2018《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所作的進一步說明, 并不增加或減少該準則的要求。 

本文件與CNAS-CL01:2018《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同時使用。 在結構編排上,本文件章、節(jié)的條款號和條款名稱均采用CNAS-CL01:2018中章、 節(jié)條款號和名稱,對CNAS-CL01:2018應用說明的具體內容在對應條款中給出。 

本文件的附錄A和附錄B為規(guī)范性附錄,附錄的序號及內容與CNAS-CL01:2018 不對應。 

本文件代替:CNAS-CL11:2015《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在電氣檢測領域 的應用說明》和CNAS-CL15:2006《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在電聲檢測領域的應用說明》。 相對于CNAS-CL11:2015,本次修訂的主要變化為: ——調整文件編號為CNAS-CL01-A003; ——根據CNAS-CL01:2018重新編排章節(jié)號,并根據其內容進行編輯性修訂; ——增加附錄B,內容以CNAS-CL15:2006為基礎,對電聲檢測領域提出特殊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CNAS對進行電氣檢測領域實驗室的認可活動。電氣檢測領域包 括設備、儀器、裝置、元件和材料的電氣性能、安全和環(huán)境試驗。 

6.2.2實驗室所有操作專門設備、從事檢測、評價結果、簽署檢測報告的人員應具有 相應的電氣檢測基礎理論和專業(yè)知識。 

注:實驗室人員相關要求可參照CNAS-CL01-G001的6.2條款。 6.2.5實驗室應制定培訓計劃使從事電氣領域檢測人員了解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以 防止檢測中會出現的電擊、熱危險、燃燒、機械損傷、有毒有害氣體、化學、輻射等 對人身構成威脅。 

6.3設施和環(huán)境條件 6.3.1實驗室的設施和環(huán)境條件應滿足以下要求: a)根據電氣領域的檢測項目的特性和所要求的測量準確度,實驗室應對可能影 響檢測結果的環(huán)境條件進行監(jiān)控和記錄。必要時采取措施,以防止因環(huán)境的 原因導致檢測結果無效或對檢測質量造成不利影響。

這類措施包括(但不限 于): ——應具備可靠的接地措施并予以維護,如果需要,應提供到每個電氣檢測設備 的保護地; ——如果檢測項目和/或所用的檢測設備對背景電磁輻射敏感,應安裝適當的電 磁屏蔽、吸收、接地、隔離或濾波之類設施并予以監(jiān)控和維護; ——如果檢測項目和/或所用的檢測設備對背景聲頻敏感,應安裝適當的聲頻屏 蔽、消音或隔離之類設施;

——如果檢測項目和/或所用的檢測設備對靜電敏感,應安裝適當的防靜電工作 臺面、防靜電地板、接地設施以及其他防靜電用品; ——如果檢測項目和/或所用的檢測設備對氣候環(huán)境敏感或有特殊要求,例如濕 度,大氣壓力等,則應有滿足特殊要求的特殊環(huán)境設施或措施; ——如果檢測項目和/或所用的檢測設備對機械振動和沖擊敏感,應保持與振動 和沖擊源的有效隔離。 

b)實驗室應配備足夠的電源容量,并確保試驗用電源特性,如電壓額定值、頻 率額定值、電壓穩(wěn)定度、頻率穩(wěn)定度、諧波畸變等,符合檢測標準要求或保 證檢測結果的不確定度在預計的范圍內。 c)實驗室的檢測工作電源應由獨立電路供應,并應與空調電源、照明電源分開。 d)實驗室的面積應滿足檢測工作的需要,應為工作設備和所有必要的輔助設備 和儀器保留存儲空間,應給檢測人員和管理人員留有足夠的操作空間。 e)實驗室的檢測操作區(qū)域應提供充分照明,照度應不低于250lx。 

f)高壓下檢測設備,應按電壓等級提供有充分的安全保護的房間或封閉區(qū)域和 安全距離,在進行升壓操作時至少應有2人在場,1人操作,1人監(jiān)督和保 護。 6.3.4為確保工作人員健康和安全,實驗室還應建立并實施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

這 類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a)對于高壓試驗區(qū)域,有潛在爆炸或高能射線泄漏等危險的區(qū)域應有安全隔離 措施,并給出明顯、醒目的警示標志。 b)對于從事高壓類試驗的實驗室,應為檢測人員配備勞動保護產品(例如安全 膠鞋等)或在檢測區(qū)域采取勞動安全保護措施。 c)對于從事激光光學測量的實驗室,應配備專用的光學暗室,應為測量人員配 備激光防護眼鏡,并對相關人員進行激光安全防護的培訓。 

)火焰燃燒試驗用的氣體應與試驗區(qū)有效隔離。 e)如果檢測項目產生對工作人員有害的氣體,試驗區(qū)域應有排放措施。 f)如果檢測項目使用化學類消耗品,應對其有妥善的保管、存放、廢棄的方法 和程序。 g)帶電操作時,操作人員應具有有效的絕緣措施。 h)如果檢測項目產生過高的聲、光、電磁等非電離輻射,試驗區(qū)域應有消音措 施或提供工作人員的保護措施。 i)實驗室的故障項目試驗區(qū)應設置安全隔離區(qū)和具備足夠的滅火措施。 j)實驗室應具備緊急出口并有明確的標識。 k)試驗中高速旋轉的試驗樣品應施加防護罩。 

6.4設備 6.4.1電氣實驗室應具備申請認可的檢測標準規(guī)定的主要項目的設備,包括輔助設備。 

6.4.4輔助設備應確保符合檢測標準的指標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6.4.6如果輔助設備的參數指標會對檢測結果造成顯著影響,該設備應進行校準。 7過程要求 7.4檢測或校準物品的處置 7.4.1任何為使樣品通過檢測的修改(包括電子硬件和軟件修改、樣品工作狀態(tài)的調 整等)都應記錄。修改的樣品也應有唯一性標識。原樣品和修改的樣品的提交日期應 分別記錄。 

7.6測量不確定度的評定 7.6.3實驗室應對定量類檢測項目評定測量不確定度。 注1:在不確定度評定中,電氣實驗室需更多關注由檢測方法和人員帶來的測量 不確定度影響。 注2:對于電氣領域無法評定測量不確定度的定性類檢測項目,實驗室需更加關 注以下幾點: a)環(huán)境條件滿足要求; b)設備的狀態(tài)滿足要求; c)人員熟悉并嚴格按照操作流程和標準方法要求進行操作。 

7.7確保結果有效性 7.7.1實驗室應對內部和外部質量控制活動的頻率、實施內容、方式、責任人、滿足 規(guī)定限值和不滿足規(guī)定限值時采取的措施進行明確的規(guī)定。針對電氣領域尚未開展能 力驗證或基于檢測性質無法開展實驗室比對的檢測項目,實驗室應專門針對此類項目 制定內部質量控制計劃以滿足質量保證的要求。 

7.8結果報告 7.8.2(檢測、校準或抽樣)報告的通用要求 當實驗室專門針對之前報告中的檢測不合格的電氣項目/參數進行復測并單獨出 具報告時,應在復測報告中標明原報告的唯一性信息(例如報告編號等)。 

當實驗室使用客戶提供的維持樣品工作的支持設備或附件進行電氣測試時,應對 這些設備或附件進行確認以保證其電氣參數不會對樣品的檢測結果的準確性造成影 響。

如果會造成影響,應將這些設備或附件的重要信息(例如名稱、型號、編號等) 列入檢測報告中。 7.11數據控制和信息管理 

7.11.2當利用計算機或自動設備對檢測數據采集時,應對其硬件和軟件進行確認并 保存確認記錄。如這些硬件和軟件是實驗室內部開發(fā)的,還應保存開發(fā)過程的技術記 錄。實驗室應有措施防止此類軟件被非授權者隨意修改。 

本附錄是對照明檢測領域(包括室內外現場照明,燈具、光源和燈控制裝置)的 光電參數、色度和壽命檢測的特殊要求,不包括對汽車和摩托車燈具的檢測要求,汽 車和摩托車燈具的檢測應滿足CNAS-CL01-A005《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 在汽車和摩托車檢測領域的應用說明》的要求。 

A.2設施和環(huán)境條件 光學檢測項目的環(huán)境設施(例如光學暗室等)應采取適當的措施有效隔離雜散光 干擾(例如外界入射光、影響檢測結果的漫反射光等)。 

A.3計量溯源性 A.3.1標準燈校準 標準燈應在實驗室規(guī)定的適當的使用時間間隔內進行校準。 注1:當工作在產生2856K相關色溫的燈電流時,典型的標準燈每燃點24小時 其發(fā)光強度衰減0.6%。標準燈可接受的校準周期是燃點時間30到50小時。 注2:實驗室需根據其標準燈的校準周期確定其期間核查的頻率以保持標準燈校 準狀態(tài)的置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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